******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0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2号附8号******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办理的公司注销登记,是其债务还未履行完毕,提交虚假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完成的。我局已于2025年6月4日受理了魏逸凡撤销虚假登记申请,现公告如下:
******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我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请相关知情人、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我局法规科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
成都市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4日
******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我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请相关知情人、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我局法规科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
成都市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