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采购项目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其中肺炎一号合剂,100ml/瓶;复方绞股蓝糖浆,500ml/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预算金额:23.67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管理局批复的医************医院,批准文号分别为桂药制字Z******、桂药制字Z******,批准文号有效期与其再注册批件有效期同为2026年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医院)进行配置生产的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采购项目”符合第一种适用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医院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 系 人:黄继如
******医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
(二)监督机构
******医院纪检监察室
******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医院
2025年5月12日
******医院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采购项目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其中肺炎一号合剂,100ml/瓶;复方绞股蓝糖浆,500ml/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预算金额:23.67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管理局批复的医************医院,批准文号分别为桂药制字Z******、桂药制字Z******,批准文号有效期与其再注册批件有效期同为2026年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医院)进行配置生产的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采购项目”符合第一种适用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医院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 系 人:黄继如
******医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
(二)监督机构
******医院纪检监察室
******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医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