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黄山市文化馆
二、采购项目名称:作品《徽谣》词曲创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2.9万元整
四、拟采购项目内容及说明:我馆创作音乐类作品《徽谣》,需委托单位创作词曲并产生作词、作曲费用。
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旅游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第七条直接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
六、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昱宸文化艺术工作室、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兖山社区13号。
七、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黄山市文化馆活动部
监督电话:******
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 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