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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采购结果公示

自行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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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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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2025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含事前绩效评价项目)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有限公司

  项目报价:239,200元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灵芝园社区创业二路188号勤诚达大厦1210

  成交金额:239,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财政局2025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含事前绩效评价项目)

  服务内容和要求:开展 2025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和事前绩效评估。中标人应指派具备财政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经验的团队按采购人的要求******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债项目),另一个重评项目和6个事前绩效评价项目待定。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

  服务标准:1.承接供应商针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制订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及项目进度表,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实行专人负责制,承接供应商应指派专人对项目负责,并由项目组负责人对整个服务工作予以监督、协调。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变更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3.承接供应商须保证已经完全理解采购人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依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工作。

  4.承接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规定,对绩效评价过程中涉及的采购人或被评价单位业务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或被评价单位业务数据内容或在公开场合引用上述数据。

  5.承接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于第三方。

  6.承接供应商应保证其项目成果科学、客观、真实、有效,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采购人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或追诉的,承接供应商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采购人抗辩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向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及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采购人交给承接供应商的所有资料,承接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在未得到采购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本合同终止后,承接供应商应将有关资料全部交还给采购人且不得私自留存。

  五、公示期限

  2025417日至202542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六、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采购人:******财政局

  联系人:陈燕玲       

  联系方式: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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