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顺昌县物业管理处企业改制审计服务
(二)服务内容
在2025年8月30日前,对顺昌县物业管理处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企业改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企业改制专项审计报告。
二、供应商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提交相关事宜
(一)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6日
(二)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通过邮箱发送报价文件电子版。
邮箱地址:******
(三)报价文件需要提供材料
1.报价单(计费依据);
2.报价单位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规模、相关业务业绩、联系方式等);
3.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各供应商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报价。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正常水平且无法合理解释,视为恶意报价,直接取消其参与资格。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四)本次询价仅用于了解市场价格及供应商能力,不涉及采购结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逸娟
联系方式:******
顺昌县物业管理处
2025年7月9日
企业改制审计服务公开询价报价单
???????????????????????????????????????????????????????????????????采购单位:顺昌县物业管理处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费报价(元) | 备注 |
顺昌县物业管理处企业改制审计服务 | 在2025年8月30日前,对顺昌县物业管理处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企业改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企业改制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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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盖章)
报价日期:
另提供附件:
1、报价单位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规模、相关业务业绩、联系方式等)
2、报价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