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我局结合拉萨市实际,综合考虑水、大气、土壤等污染因子,组织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具体名录详见附件),现通过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向社会予以公布。
请各部门、各县(区)按照国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管理要求做好企业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督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