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标情况:
经评审,本项目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1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 一 磋商依据及方法 1.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项目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1家,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项目按流标处理,建议采购人重新招标。
备注:/
废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