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2025-QL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4〕267号、常路发〔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有限公司、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2025-QL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G635河定大桥新建标准化监测系统、G233泓口大桥监测系统升级改造、G346九号桥等8座新建轻量化监测系统、G233园上桥等31座桥梁新建视频监控系统、G233泓口大桥等4座桥梁新建声光报警系统的实施工作。具体桥梁详见桥梁明细表。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2025-QLJC,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桥梁(具体见桥梁明细表)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开发及运营、平台接入、健康监测运维和数据分析。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1)对G233泓口大桥进行标准化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对G635河定大桥新建标准化健康监测系统。
(2)对G346九号桥、G635雪堰桥等8座桥梁新建轻量化监测系统。
(3)对G233园上桥、G233无名桥等31座桥梁新建视频监控系统,包含视频监控(36套)。
(4)对G233泓口大桥、S240金塔大桥等4座桥梁新建声光报警系统,包含声光报警设施(12套)。
2.3计划服务期
(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软硬件的部署与实施工作;
(2)试运营期:系统软硬件的部署与实施工作完成后不低于3个月;
(3)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合格后2年(含系统运维、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4)系统软硬件质保期:自交工验收合格起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桥梁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或结构监测)建设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3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试验检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人员资质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包含“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5人员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桥梁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或结构监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号1幢801号
邮政编码:213022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9-******
招 标 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
邮政编码:213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9-******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邮政编码:213022
联 系 人:徐萍
联系电话:0519-******-812
邮 箱:czcrzx@163.com
8、其他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网站页面。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因素的,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上述网页截图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7)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10)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1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