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金湾区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局立行立改类问题1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局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任务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督办跟进,截至公告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省市扶持专项资金结余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向相关镇发函,厘清相关专项资金明细及结余金额。相关镇已于2024年8月20日将结余资金退回区财政统筹使用,及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