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801 | ******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900000 | 900000 |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无需到达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可通过“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
4.2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标准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