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动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动物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源北路1389号昆明高新生物企业孵化器B座2层。地理坐标:东经102°38′57.660″,北纬25°4′30.920″。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高新生物企业孵化器B座2层厂房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720.44㎡,主要设置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区,配套建设公辅工程,项目不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染毒、放射、感染等动物实验,不设置转基因实验室及三、四级生物实验室。项目建成后饲养动物2016只,开展实验12620次/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动物异味。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由空调抽排风系统管道引至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动物实验区异味空调收集后经UV-光解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未有效收集的废气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排入园区现有化粪池(3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除动物房风机外,其余设备夜间不得运行,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东侧、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侧满足2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弃一次性耗材、废培养基、废药品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废紫外灯管、废空气过滤器、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及医废间、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关要求,动物尸体及组织采用专用袋密封后存放于冷藏柜中,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动物排泄物及废垫料高温高压灭菌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日产日清;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膜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乙醇、异丙醇、甲醇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库房安全管理,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分区防渗,实验室、医废间、危废间等为重点防渗区,理化实验室、试剂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建立防范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四、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有限公司动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邮箱:******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街道武振街******办公室
邮编:6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