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28—******;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155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林业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郭鹏)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28—******;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155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林业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郭鹏)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有限责任公司自2017年起,在原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经营漂流项目,2021年以来被省直有关部门多次督办后,才于2023年6月关停。截至2024年7月仍未去痕迹化。 |
整改责任单位 | 洪雅县 |
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 |
整改措施 | 整改措施1:2025年1月底前,拆除保护区内漂流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完成去痕迹化。 整改措施2:加强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监管。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洪雅县已拆除周公河保护区内漂流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完成去痕迹化工作。 ******林业局制定《关于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保护区日常巡护工作,强化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