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原市晋源区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供电公司 | ******有限公司 | 新建110kV电缆线路长度7.55km,线路沿道路通过既有和新建隧道、排管单回路敷设:修建2×8孔排管35m、4×4孔排管232m、2.0×2.2m隧道131m(含工作井);进行金胜变电站间隔改造,完善配套的继电保护设备和电气二次设备;拆除废弃架空电缆和塔基。 | (一)施工期要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控制土地扰动面积,控制项目开挖深度,限制施工作业范围。按照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加强扬尘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及土方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清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合理安排施工期,缩短雨季施工时间,露天机械、开挖土方等在遇降雨时要做好苫盖,避免雨水冲刷。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综合利用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杜绝因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洁生产。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运营,确保新建电缆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控制限值。
| 不涉及 |